那群俘虏和朝鲜营的士卒穿的是同样的衣裳,如果没猜错,应该和李举他们是同族,乃是朝鲜人。
这些人身上都穿着白的麻布衣衫,样式有点像明朝的鹤敞,只不过上面又是血又是泥,已经变成了黑色,人数大约一百来人。被人用细麻绳反捆着拇指,一脚蹄跪在地上。
李举叉着腰站在队伍前面,大喝:“杀了,背叛我们高丽民族的都得死,你们这群朝奸,当初投降建奴的时候可曾经想到今日。”
李亲王身边站着一个个子大得惊人的壮汉,就其身高来看,起码有一米九十。他裸着上身,饱满结实的肌肉上面全是纵横交错的刀疤,如同一具庙里的金刚。
他手中提着一口大铡刀,口中叼着一根竹管,竹管一头塞着一卷点燃了的土烟,看起来土鳖到极点。
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,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高大的人,禁不住吃了一惊,暗道:这厮是吃什么长大的,顿顿人参公鸡吗?
旁边,俞亮介绍道:“侯爷,此人是朝鲜营第一勇士朴昌范。此人异常勇猛,今日带着几百朝鲜营的士卒反复冲锋,斩首无数。若非有他及时反击,单凭岛津联队的火枪和大炮未必能守住这里。”
周仲英也点头附和:“这人就是属大牲口的,非常能打。”
“朴昌范……”孙元总觉得这个名字好象有什么不对头,具体什么地方不对,自己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。
话还没有说完,朴昌范手中的铡刀猛地落下,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响,就将一个俘虏的脑袋砍了下来,切口处异常平整。等了大约零点几秒,“噗嗤”一声,动脉血才从断口出喷出去,直接射到河中去。
“这人好大力气……”所有人都是大为吃惊。
人的颈项处是一条结实的颈椎骨,刽子手砍人脑袋,那是有技巧的,首先要寻骨头连接处下刀,其次挥刀的时候还得用上腰力。这个朴将军根本就不管这些,身体也不动,提起刀来就刷一声砍下去,简直就是举重若轻。若是上了战场,以他的力气,无论敌人身上穿着多少层铁甲,也会被他轻易地一刀两断吧!
见到血,朝鲜俘虏一阵骚动,开始激烈挣扎。
朝鲜营行刑队同时发出一声大喝,提着长矛一通乱刺,一口气杀死了十多人,才恢复秩序。
俘虏中一个头上带着古怪乌纱帽的人扭头叫道:“亲王这话说得不对,我不服。”这人显然是朝鲜的一个官,也认识李举。
“金中光,你这个可耻的叛徒,咱们高丽民族的叛徒,今日你落到我手头还有什么话好说?”李举咬牙切齿。
金中光叫道:“我也不是要求你饶命,只是心中不服气。你说我们投降建州是朝奸,可你依附扬州镇,不也是朝间。咱们朝鲜国小民弱,从古到今不都是别的大国的附庸吗?反正谁的力量大,咱们就做谁的属国。宗主国叫咱们做什么,咱们就做什么,难道也错了,难道历代国王所奉行的国策错了?所以说,我不服。亲王的威名,国内也有传闻,已经有不少人准备拥戴你,当真是暗流汹涌。咱们朝鲜要分裂了,咱们朝鲜人要自己人杀自己人了。”
李举冷笑:“没错,从古到今,咱们高丽民族都是藩国,这一点确实没问题。但是,大明虽然做咱们的宗主国,但对我们却不错。每年只收取一些象征性的朝贡,并不插手国内事务,这才是咱们想要的。可是,建奴进朝鲜之后都干了些什么难道你装着看不到吗?”
“就如同当年倭寇侵略朝鲜,他们杀害我们的百姓,烧毁我们的村庄、城市,屠戮我们的人民,抢劫我们的财物,现在又征召壮丁进军队上战场送死。建奴不是我们的宗主,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强盗。你说,你做了他们的帮凶,还不算是朝奸吗?试问,如果有一天,建奴命令你杀害我高丽百姓,你会遵照执行吗?”
话音铿锵有力,金中光再说不出话来,只将头低了下去,闭上了眼睛。
北京官话是东亚的通用语言,朝鲜上层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,这两人的话,大家却是能听懂的。
李举一挥手:“杀,一个不留。”
孙元走上去:“亲王,杀俘不祥,如今朝鲜营兵力不足,不如补充进你军中。再说了,亲王你每战不留俘虏,以后建奴手下的朝鲜仆从军一碰到你还不拼死抵抗,硬仗可不好打,何必呢?”
李举满面都是疯狂,摇头:“不行,我就是要用人血告诉整个高丽民族,做朝奸是没有好下场的,这是我们高丽民族的内务,希望颖川侯不要干涉。”
人头落地,红色的血液顺着河岸流进河中。
看着哀号着扑到在地的无头身躯,孙元久久无语,他不也不是没见过死人,但总觉得朝鲜营这么杀俘是不对的。罢了,朝鲜人杀朝鲜营人这种事情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实在太多了。南北朝鲜内战,两军抓到同一民族的俘虏基本都是不留活口,手段也极其凶残。杀到后面,就连自愿军和美军都看不下去了。
高丽民族一向凶横,对敌人狠,对自己人更狠,这是他们的民族性。
孙元觉得,以后自己对待李举,就应该向麦克阿瑟对待韩国军,彭大将军对待金太阳,直接下令就是,至于其他,也懒得管。
这个时候,有几名斥候跑过河来:“报,前方十四里地发现建奴大队,尼堪主力,正在布阵。”
孙元精神一振,挥手:“命令各部抓紧过河结阵,走了这么远的路,如此混乱的局面。我和尼堪总算是碰到一起了,不容易啊!尼堪和我都自感逮到了一条大鱼。不过,我孙元不是鱼肉,咱们给他一点厉害瞧瞧。”
第1041章 咬中
上午,雨还在纷纷扬扬地落着,眼前全是朦胧的白气。
这样的气候让来自辽东的士卒们感觉十分舒服,战甲哗啦着响,兵器闪亮,战马的马蹄愤怒地刨着脚下的土地,将稀泥不住甩向天空。
从这里看过去,整支部队都仿佛笼罩在一片铁灰色的雾蔼之中。
爱新觉罗·尼堪,老汗王努尔哈赤之孙、广略贝勒褚英的第三子,顺治朝多罗贝勒,这一路大军的军主此刻正坐在马上,捏着一柄单筒千里望环顾四周。
超过一万人马已经完成集结,在原野上布置成六个方阵。
部队正在做战前动员,每个方阵前都站着一个军官正大声地训话,也听不太懂。
尼堪负责统外藩蒙古诸军,如今这支部队中有十几个不同民族的士卒。大大的民族如蒙古有兵五千,小的则只有几百,每个民族的士兵又分属不同的部落,部队的军令消息非常不畅通。自己的一道命令下来,要经过通译,然后才能落实。如何统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部队,确实一件叫人头疼的事情。
如果是去打普通的明军自然没有任何问题,反正明狗都是胆小鬼,大家吼上一声提着兵器冲上去,汉猪就溃了。但对上眼前的宁乡军,他却没有任何把握。
从崇祯九年开始,孙元就成为满州八旗的噩梦。阿山、鳌拜死在他手里,岳托死在他手里,多铎被他打得满地找牙,到现在一提起孙元还直抽冷气。就在几个月之前,豪格也在他手下吃了大亏。
尼堪虽然没同宁乡军交过手,可多铎的厉害却是清楚的,这小子是建州首屈一指的悍将,他既然畏孙元如虎,就说明孙某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。
尼堪不是笨蛋,这么多建州勇士都败在孙元手头,他不认为自己就能轻易地打败这个男人,这一战,还需谨慎。
今日是自己第一次碰到宁乡军的主力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。前方两里的地方,宁乡军正在集结。据斥候来报,对面是扬州镇的元字营,是孙元亲率的精兵。另外,还有倭奴和朝鲜的仆从军,总兵力达万人,和自己手下的部队人数旗鼓相当。
同倭奴和朝鲜军的乱七八糟不同,元字营布阵非常之快,只瞬间就结成一个大方阵,从头到尾都没有一点嘈杂。由这边看过去,满眼都是森林一般的长矛和闪亮的铠甲。雨中,金属的闪光连成一片,如同钢铁的海洋。
这就不能不让人猛抽一口冷气:这得用多少钢铁啊,孙元怎么富成这样?
“可算是逮到孙元了。”尼堪下意识地握紧右拳,战场实在太乱,他得到的命令是向东运动,寻找宁乡军的主力与之决战。就算不能取得战果,也要迟滞孙元的攻势,为多铎总取扬州争取时日。
这事说起来简单,做起来却难。
如今的扬州一府集中了二三十万人马,十多支部队,到处都是侦骑斥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