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元:“不用,某不想去见史宪之,没意思。”他指了指西门外那座山冈:“派一队人马上去,占了那个高地,某的中军节帐暂且设在那里。今日斩获几何?”
汤问行:“管陶正带人统计,实在太多,一两日之内也统计不完。”
孙元有些不耐烦,大步朝李宦的祖坟高地走去。那地方已经被建奴改造成了一座堡垒和炮台,如今已经被宁乡军拿下了:“某不是问这个,某是问,多铎还剩多少战斗力?”
汤问行:“多铎部被我骑兵冲击,大溃,没有一两日恢复不过来。不过,他的损失颇大。如果说起战斗力……末将认为,还堪一战。可惜啊,可惜咱们的主力来得还是迟了些,不能聚歼建奴于城下。”
孙元:“不要紧,建奴如今已经被我打败,如今正退守扬州外,联营数十里。多铎主力尚存,自然不会甘心吃这个亏,就算想逃,这么多部队要想全部带走也难。如今,我们最要紧的是逼他与我野战。否则,谁耐烦一个寨子一个寨子的拔点。不过,建奴已被我军、凤庐军和秦军压缩在扬州这片狭小地域。”
“嘿嘿,多铎如果不想成为翁中之鳖,就必然会与我军决战,这人我是了解的。等着吧,也就是这两日的事情。”
孙元:“今日不过是解了扬州之围,多铎还未伤到筋骨。扬州之战,此刻才是开始。”
第1129章 决战的黎明
黎明到了,天气有点阴。预料中的朝阳没有出现,无风,空气粘稠得如同实质,伸手抓上一把,仿佛就能捏出水来。
这样的天气比起烈日骄阳更让人难受,汗水不住地从身上渗出。可所有人还是紧了紧身上的棉甲、铁甲,又整理了一下勒在下巴处的头盔束带,丝毫不敢发出半点抱怨之声。
今日就是明、清两军的大决战,这一战不但直接决定扬州城的归属,更有可能决定王朝的兴亡更替。清军必须拿下扬州,拿下江南,以东南的财富支撑整个国家。如今的北方已经彻底破败,没有东南的物资,新兴的大清维持不了两年。而一旦丢失江南,成立不过一年的弘光政权也会立即灭亡。
所以,大家都没有退路。可以想象,这一场空前国战会残酷到何等程度。也许就因为你铠甲穿得不够紧,又或者在冲锋的时候因为头盔束带散开,至于铁盔掉落在地,一枚流矢就能轻易要了你的性命。
就算那厚实的盔甲穿在身上再难受,也比直接死在战场上好啊!
多铎也热得够戗,不过,今日的他却难得起穿上一件长和及膝的白色棉甲。棉甲白底红边,上面缀满金色的铜钉。他头上戴着一顶铜边乌色铁盔,铁盔顶上是一根一尺多长的长秆,最上面是一枚枪头,枪头后面是一撮红缨。头盔边上垂下的甲帘扣在下巴前,遮住了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他手上提着一柄虎枪,左腿边上挂着一把大弓,右腿则挂了一把雁翎刀。
至于背上,还负着一口装满白羽肩的撒袋。
在马鞍后面还放了一卷油布雨衣,雨衣中裹着短斧、紧绳器、连枷。
这么多零碎挂在身上,已是全副武装,使得多铎看起来非常臃肿笨拙。
也由此可见,多铎对这一仗是何等的紧张。
没错,他感到紧张了,捏着虎枪的手也微微地颤着。还好天光尚未大亮,加上他一张脸又藏在头盔里,这才没有让人看到。作为一军主帅,大战之前竟然没有丝毫取胜的信心,若是叫人看到,也不知道士气回跌落到何等程度。
一刹那间,多铎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济南之战的那个雪夜,那个时候,自己算是面对面和孙元较量了一场。那一战没有任何技巧,就两两军的骑兵在一片混乱中硬生生地撞在一起。其结果是自己输得不能再输,堂堂多铎竟被孙元吓得仓皇而逃。
那一战对多铎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,在以前一说起汉人,他都是不屑一顾,觉得不过是一群懦弱的猪猡。可一遇到宁乡军骑兵,敌人打得比自己还疯,而且用的还是建州人最擅长,最值得夸耀的弓马将自己彻底击溃,那一仗可谓是将多铎的信心打没有了。
下来之后,他还被孙元吓得发了几天高烧。这些年来,他时不时在夜里梦见那个可怕的敌人,然后一身冷汗地惊醒过来。
梦中,他总是看到那个男人狂笑着伸出满是人血的脸,张开血盆大口,将白森森的牙齿咬向自己的咽喉。
实在是太可怕了,野兽,野兽!
好在从那一战之后,孙元就移镇扬州,自己再没有在战场遇到过这个混账东西。也因为这样,自入关之后,我大清军摧枯拉朽似地席卷了整个北中国,也没有过象样的对手。
有的时候,多铎就在想,如果孙元还在宣府镇做军官,只怕李自成未必就能打进北京。而我把旗军只怕也未必能够在他手上讨到好吧!
不过,这一年来,他总有一种预感,清军如果继续南下,总归有一天会碰到孙元的。到那个时候,明朝军如同一根不断被压缩的弹簧,到最底的时候反弹,那种抵抗,只怕会异常强大。
没错,自己就碰到了。
就在上前天,眼见自己就要打进扬州去时,孙元那贼子突然杀到。就好象神兵天降一般,七千骑兵排山倒海杀来……我的老天爷啊,七千骑兵,他怎么会有那么多战马?
想当初济南之战的时候,孙元手头也就两千轻骑吧?
这才几年不见,他手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了?而且,他手下的步兵集团也膨胀到两万之巨,切都是主力战兵。
与宁乡军相比,清军的兵力并没有多大优势。而且,士气低落。毕竟,尼堪的和拜尹图的全军覆灭对清军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。
前天那一仗孙元的骑兵来得实在太突然,正在攻城的士卒顿时就溃了,如同滚雪球一般被人家咬着尾巴从城北赶到城西,又赶到城南,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只瞬间,攻城的部队就溃下来,无头苍蝇一般地朝西面逃跑。
就是那个混蛋孙元,一口气夺了五六个寨子的村庄,直到天黑才罢了手。
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,时间足够。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,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。
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。
想到这里,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。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,回头看去。
身后,是镶白骑的骑兵,大约有四千余人。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,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,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。大团烟尘疼空而起,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。
这是清军的冲锋队,是最可依仗的武力。
敌人有七千骑兵,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,多铎没有任何信心。毕竟,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,而且,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,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。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,智者不为。
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,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。
“骑兵暂时不动,作为总预备队。”多铎:“宁乡军强在骑兵,是一个难缠的敌手。传令下去,步兵先推进,击破敌军大阵。”
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,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,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,两万宁乡军步卒,七千骑兵、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。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,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。
这些方阵都是空心,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,从这边看过去,满天满地都是,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。
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。
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,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。没有太阳,天色阴霾,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,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,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