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会不会是被那几个组织给抓多了?”
“也许吧……”
灵人的谈话依旧在继续,这里只是整个灵族混战战场的一个小小角落,交战双方灵人不过个位数,动物也不过两位数,无论胜利还是失败,似乎都无关战局。
当然,两人为了获得新的补充,为了获得好的补充,还是控制着那些似乎开始厌战的‘工具’,疯狂地冲击着敌方的战场,一边维持自己的功绩。
渐渐地,两方的‘工具’越来越少,双方似乎都有默契一般地,同时让‘工具’向后撤离,宣布再一次的暂时性停战。
本来,如果一切正常,他们会继续重复之前的过程,一次又一次,一遍又一遍地继续下去,但是……
突然间,两名灵人的头顶上方,一阵七彩的光华闪动。
突入者带着极其刺眼的光芒,如同一个太阳般,将整个近百公里宽,数公里高的大陆溶洞照耀的如同地表白昼一般。
许许多多明明没有眼睛的灵人,却在如此的光芒的照耀之下痛苦地尖叫起来,伴随着一阵阵如同沐浴岩浆的声音之后,靠的最近的灵人,无分敌我,都在这些光芒照耀下获得了公平的结局,化为几缕青烟。
但在如此强大的光芒之下,那些茫然的动物们,却一点问题也没有,反而因为长时间没有见到阳光,在这种光芒出现之后,即便双眼本能地刺痛,也依然顽固地瞪着天空,似乎担心这一道道光芒就此消失。
“离开。”
所有的动物脑海中都产生了一个如此的念头,虽然极度不想脱离这样的光芒,但脑海中充满威严与亲切的声音,却引导者大家从溶洞各个通道,奔向了地面。
即将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斐济龙,在光芒的照耀之下满足地闭上双眼,他亲眼见到了那两名控制自己的生物化为青烟,愿望似乎达成了,如果在不闭眼,光芒消失的话,也许又会又不甘吧。
可惜,它没有感觉到,在光芒收回的下一刻,那开始震动的地面、与天空。
“不行!这些可恶的灵人,怎么能只受到这么微小的惩罚!”溶洞的天空之中,七彩的身影中传出此般怒吼。
感受到溶洞中亡魂分离出的记忆和情绪的8051,带着无边的怒火越权发动了更为庞大的震动。
公元15年15月4日,五灵组织相互交战的两块大陆溶洞处,突然间发生剧烈震动。
第一次震动强度非常大,但还在这些生物的接受范围,但却依然在瞬间就毁灭了五灵组织,在两块大陆溶洞的大部分部队。
就在残余的幸存者们一阵茫然的时候,紧接着的第二次地震突然爆发,随后,是在另一个溶洞的第三次地震。
“天……塌了!”
这是那些灵人最后的遗言。
这次地震,被后世学术界称呼为‘神罚’超级大地震。
虽然实际上应该是分为两个地点、共三次大小不一的震动,但这些震动前后相差不过半天,而且均是对准了灵族交战的两块大陆溶洞。
因此,学者们在讨论之后,一致同意将其划分到同一个地震之中。
震级这种东西,以当时公元15年的技术水准,还无法准确判断记录,所以人们对这次地震的研究,也只能停留在各处的历史文献和民间传说上。
再加上地震爆发地,正好处在大陆东北角,缺乏文明聚集,所以留下的准确记录也不多。
但从各地的文献记录之中,学者们还是得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,那就是,此次地震基本上是全球性的震动,因为无论是当时的远西朋族、西陆朋族、中原朋族、南陆黑骨族、甚至几片海洋中的海族,都清晰地感受到了那次地震。
其中,中原朋族、影族和黑骨族是感受最为清晰的,按后世学者推断,单单扩散到三族领地的震级就不下于5级,甚至更高。
这是何等恐怖的结论,要知道,学者们当时已经确认了地震中心,里三族最近的也有上千公里远……
如此一来,学者们对于地震中心的情况更加兴致满满,但因为缺少记录,人们研究了几十年都没有得出结果。
而这时,锲而不舍的学者们,意外地在当时的朋族一个偏远图书馆的旧书堆中,翻出了当时一名准祭司所写的日记,而学者们震惊地发现,当时这名准祭司,竟然意外地,正处在地震爆发时两块大陆之间的区域。
这本日记,成为了史学界有记录一来,对‘神罚’超级大地震最为清晰的文字记录。
在确认了其真实性之后,它更是成为了无价之宝。
一名获得许可的学者,颤颤巍巍地用念力,小心翼翼地翻开了最重要的几页,看向上面的文字……
第084章 日记,历史学者之思
日记是对一个人自身过去的记录,对大部分人而言,都只是回忆过去的东西。
但当这个人的过去,遭遇了对世界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事,或者说这个人本人就是极为重要的人的时候,那么,这本日记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过去,而是属于世界的历史了。
学者从图书馆角落,翻出的这本残破不堪的日记,或许在它被这位学者找出之前,都没几个人重视过它,也因此,它才会在这个角落躺上漫长的时间,散发着孤寂的味道。
但是,当学者获得了到这本日记内部的信息之时,他在狂喜之间,几乎想要举起全身的肢体以表达对政府《文献保护法令》的感激之情。
而正好经过的管理员,只是在确认对方没有对这些文献造成损坏之后,就微笑着点了点头,转身离去,这种情况,她在这个区域见得多了。
《文献保护法令》,就是根据‘任何文字记录,都是文明的历程,无论好坏,都必须保留’这句充满理想主义的话而产生的。
最开始,人们也只是将其作为政府的一种姿态看待。
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项法令产生的作用越来越大,像学者这样发掘出重要日记的行为,都只不过是众多案例之中那毫不起眼的一件。
这部法令中规定了:
首先,任何记录了文字的载体,都不得私自销毁,必须由文献保护局确认之后,进行判断。
其次,文献在失去持有人(包括持有人死亡,持有人对该记录无兴趣等等情况)之后的半年内,必须送入各地图书馆保存,否者,相关人员将遭受根据记录文字多少以及损毁程度而定的处罚;
再者,同版本的批量发行类书籍,无论其发行量多少,最低限度,也得保留五册。其中,一册存于中央图书馆;一册存于地区国立图书馆;剩下三册分别存于各民营机构。这一项,倒是为了免去过多地重复储存同内容的出版书籍,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等问题。
而最后,政府特别发动建立了【文献基金】,为各地图书馆建立这种储存展示区,一方面是保护这些书籍的实体版本作为久远的历史记录,一方面则有限制地向信用评级较高的用户开放,作为人们了解过去的载体。